Wei's profile茗余咀香PhotosBlogListsMore ![]() | Hel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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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17 留在梦乡轻轻地,你睡了,
我在你的枕边放下一排思念。
你匀匀地呼吸,
我长长地依恋。
指尖穿过你的乌丝,
掬起你淡淡的笑颜。
沉沉地,你梦了,
我在你的床前挂上一串缠绵。
你静静地搏动,
我细细地浮现。
唇缘靠在你的额角,
推开你莹莹的心田。
夜啊,
总是跑得太欢。
来不及捎上百合的柔香,
晨曦已落满你恬恬的相片。 March 16 每遇相思爱自浓 多年前鉴赏东坡《江城子——乙卯正月二十日记梦》词,尝为一文,题曰“每遇相思爱自浓”。本欲和成七绝一首以殿其尾,然尽搜枯肠只得此一句。今登伯克利山顶,旧句涌来,竟胡乱联成一绝,姑且记下。
花到荼蘼百艳终,
春台再上意难穷。
莫言惆怅了无益,
每遇相思爱自浓。
March 05 甜蜜蜜 有一部电视剧叫《甜蜜蜜》,我看该叫《苦兮兮》——所有的苦都源自一个母亲的“为了你好”。编剧叫王宛平,原来《新上海滩》也是她编的剧。她说自己的感情经历有过很多挫折,所以编出来的故事也都苦兮兮了。作为一个女人,这个编剧很懂得如何调动观众的情感,却显然缺乏良好的逻辑思维能力,因此,这两部戏都充满了逻辑不通,特别是男主角:许文强有些人格分裂,雷雷显然偏执;而叶青的母亲则肯定有更年期综合症。不过,动人确实不在逻辑。
不知是编剧无知,还是演员缺少文化,秦观的“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竟然成了“两情若是长久时”,而且重复两遍。“长久”大概更近大白话,意思倒是不差,只是二字如此一换,平仄全反,实在辱没了苏门学士的高才。
幸福是平淡
你看爱情片吗?或者看爱情小说吗?那么,我们聊聊爱情的幸福吧。
你一定被其中的故事打动过,或许你也曾把自己当成了主人公,你在期许着他们的幸福,不,是你的幸福。可是,在你的心灵经历过激越的甜美和焦虑的苦楚之后,等待你的却多半是一个凄婉的结局,作家和编剧嘎然止住了他们的文字,而你那无法止住的心灵则被抛在中途,突然不见了出路。此时,你已分不清失落的幸福是主人公的,还是你的。呵,这便是悲剧的魅力了,不必提起《茶花女》、《红楼梦》这些古今中外伟大的作品,就是那许多充斥着矛盾与漏洞的电视剧也少有例外地调动着这种魅力。于是,爱情就成了激越与焦虑之后那一段失落的幸福。倘若你不再去想主人公并非是你,那一定要埋怨作者,一定会期待一个续篇,一定盼望找回那幸福。然而,假使任由你来剪裁故事,编织幸福,幸福又是怎样呢?哦,主人公终于遇合。这之后呢?他们从此携手经历人生。还有故事吗?大概就要在下一代身上开始新的轮回了。如果你同意这是幸福的结局,那么在幸福到来的一刻,故事便真的该结局了。虽然故事总有结局,但生活不会就此结局,设想主人公也是真实的人,也要继续真实的生活,那么,随着幸福到来、故事结束,生活或许也就归于平淡了。如此,你送给他们的幸福,不就是平淡的生活吗?
好了,故事毕竟是故事,它打动你,就是因为它不同于你的生活。你要找寻的幸福也不是主人公的,而是你自己的——只是你暂时把二者当作了一回事。然而,倘若借着经你裁减的故事,你终于发现幸福原来就是平淡生活,那么,大概你真的能觉察到自己的幸福,真的要珍惜平淡的生活了。
你一定记得爱意初萌的那一瞬,一定记得爱情得到回应的那一刻,一定记得第一次与爱人约会,第一次和他或者她度过漫漫长夜。你也会记得第一次把爱人介绍给家人,第一次参加爱人家的活动。你还记得第一次与爱人分别,第一次和他或她吵嘴,又第一次和好。记得爱人第一次为你流泪,你第一次为他或她心伤。或许不仅仅是这些第一次,你甚至记得每一次,更不会忘记的是你们终于走进婚礼的殿堂,接受亲友的祝福。如今,它们都已过去,偶尔想起,总会在心头泛起片刻甜蜜,而这甜蜜的片刻也许比当初的那些时刻更加短暂,随后等待你的就是无尽的文牍、差事、柴米油盐和啼哭的孩子。也许和爱人天天相见,或者天天通话,却仿佛总找不回印刻在心头的那般甜蜜。时光从指间流走,似乎也带走了你的幸福。
但是,你错了。心头的甜蜜是你们的故事,故事已经有了结局——一个幸福的结局,而眼前周而复始、平淡无奇的生活正是你渴望续写的幸福。故事为你构筑起了幸福,而幸福并不在故事里。
也许我们很少再能一起去看电影,也许我们很少再能一起享受烛光晚餐,也许我们很少再能一起到海边度假,也许我们很少再能一起倚着江边的护栏依偎在星空下。然而,我们的幸福并未凝固在那一个个故事的片段里,她悄悄流淌在日复一日的平淡生活中。醒来给爱人一个亲吻,出门向爱人报一声平安,吃饭为爱人交一筷菜肴,临睡给爱人拉一角被褥。珍爱着我们的生活,便享受着我们的幸福。
人说平淡就是幸福,我说幸福根本就是平淡。 March 01 劳动合同法能保护劳动者吗?新的劳动合同法已经实施了,从它制定出来开始就话题不断。先是听说华为集体解雇员工,与全总斗法,最近又是广东的企业家政协委员们群起声讨,当然,最有点理论份量的大概还是张五常的一评、二评、三评,及至称其为“灾难的先兆”。张是华人经济学家中的佼佼者,又是坚定的芝加哥学派,所以在新古典的框架下,相信他的分析即便不中也不会差得远。不过,只是新古典的框架本身受到很多质疑。理论争论的核心无非是效率与公平的对决。时至今日,中国最显见——尽管可能不是最根本——的矛盾就是财富分配不公,或者用官方的话说是要创建和谐社会。于是,新的劳动合同法成为了和谐社会的某种象征,成为了促进公平的武器。
这里且不说效率,只讲讲公平。张五常即便说中了这个法律对效率的破坏性,但是如果它真能带来公平,那么牺牲一些效率也无妨——何况,假使公平感本身也成了社会福利方程的一个变量,说不定效率的牺牲也有限。经济学家常说,我们要用有效率的办法来实现公平,他们的意思是用税收来实施再分配。可是,中国的问题恰恰是无法利用税收机制,因为税收是一个法治社会的玩意,只有在倚重于正规领域(formal sector)的社会才能发挥作用,而中国社会却倚重于非正规领域(informal sector)。形形色色的灰色地带令完备的税法制度也不得不缴械投降,更不要说中国那在种种利益博弈下漏洞百出的税法制度了。既然税收这种被视为有效率的公平化机制不灵,便要求助于无效率的机制了——制定一部强调劳方利益的劳动法至少在某些经济学家看来就是这样一种机制。另外,精巧的税收制度对再分配的意义远远不如一个可以被解释为“铁饭碗”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来得明显。对于广大的农民工和城市职工而言,或许根本无法认识到税收在为他们做些什么。于是,劳动合同法也成为一个有效的政治信号。
劳动合同法靠得住吗?只怕有点玄。首先是中国社会的的特殊性,上面已经讲到其对非正规领域的依赖。无论税法还是劳动法,法律总是难以涉足非正规领域,因此,税法不灵的原因也同样会让劳动法失灵。这方面说来话长,身在其中者自然能够体会,且将它搁在一边。另一方面是法律本身的缺陷:任何法律都有漏洞。制定任何法律都有成本,所以永远不可能对社会关系的每个细节都规定周全,而法律的漏洞其实就是留下了剩余的权利(residual claimancy)——或者形象地说是留在台子上的美元,于是自然有人会去争夺。看看劳动合同法,主要针对的是合同期限问题,不许雇主随便解雇。可是,期限绝不是劳动关系的全部,同样重要(如果不是更重要的话)的是工资待遇以及与之相伴的工作评价问题。如果你一年就发我10年的工资,我根本不会那么在乎你是不是雇我10年;反过来,要是你给我10年的工资只相当于其他人给的一年的工资,那最好你能早点解雇我。劳动合同法对此根本无能为力,除非它对每个行业每类员工每月每日的工资都作出规定,换句话说,除非制定这部法律的人是神仙上帝。劳动合同法也没法控制雇主在评价雇员工作时的自由裁量,雇主可以很方便地说某个员工工作能力不佳,扣减其劳动报酬,甚至根据劳动合同法堂而皇之地称其不胜任而将其解雇。所有的漏洞都会抵消劳动合同法的意旨——不管这种意旨是带给我们公平的福祉,还是无效的“灾难”。
法律靠不住更在于赋权的法律无法制止对权利的放弃。而社会的经济情势则真正主宰着权利是被行使还是被抛弃。在这个社会上,权利只属于掌握了稀缺资源的人,或者说控制着社会瓶颈的人。只有真正的廉者才会在饿了三天之后放弃一碗粥而去维护自己的权利,不过如此一来,等待他的除了权利也只有死亡了。在一个资源稀缺的社会中,不掌握资源的人不可能真正掌握权利——无论法律试图给他多少。所以,要实现公平不能靠赋予空头的权利,而要分配稀缺的资源。什么是稀缺的资源呢?归根到底是物质财富,是钱。怎么搞到钱呢?不考虑腐败的权力因素,在一个不依靠暴力再分配的社会中,要么靠运气,要么靠智慧(更确切地说是人力资本)。如果你相信运气,那么就去拜佛。若神佛靠不住,那么,实现社会公平的武器就只在于提高人力资本,在于教育,而不在于赋予苍白的权利。一个国家,一个政府如果真正重视社会公平,就应该大力推行教育;一个人如果真正关心公平,同情弱者,就应该投身教育:给予人民智慧,提升其攫取资源的能力。而垄断教育也正是固守社会不公平的秘诀。
劳动合同法能保护劳动者吗?它不能治标,因为它存在重大漏洞;它更不能治本,因为它无法改变劳动者不掌握稀缺资源的现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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